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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材料学院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公示

2021/07/26 2809

现在将《材料学院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公示。


材料学院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主要考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论文开题与科研情况、导师评价、德育等方面的表现,具体评定细则如下:

一.学习成绩:

    课程学习成绩占55%,成绩由院里统一筛选,筛选成绩按各专业方向进行排序。

二.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

开题成绩和科研综合表现占35%,主要考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基本学术能力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此部分由各学科负责。

三.导师评价:

导师评价占5%,总分5分,主要对研究生学习、科研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此部分由各学科评价上报学院。

四.德育综合表现:

对经过校级及以上组织联评后获得的党、团等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的研究生适当加分,此项加分占5%,可累积加分,最高加5分。此部分由协理员依据《材料学院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德育综合表现评分办法》负责执行,学院备案。

五.缓考按最末等奖学金评定,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六.其他办法参见:关于进行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研院发[2021]30号


     附件1 材料学院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德育综合表现评分办法.rar

     附件2 材料学院开题与科研评分标准.doc



公示期:2021.7.26-2021.7.29

联系人:李隽

联系电话:86413945

哈工大材料学院

20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