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级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 学费标准调整公示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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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放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260号)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收费办法的通知》(哈工大〔2020〕59号)文件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培养方案及教学环节优化调整的实际情况,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此标准自2021年入学的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调整如下:
项目类别(类别代码) | 学费额度(单位:万元/人) | 备注 |
工程管理硕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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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