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材料学院11级党支部2013年重点发展对象答辩的通知
材料学院11级本科积极分子同学:
为了促进党建工作全面规范、高质量的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我院党建工作的实践,结合2012年党组织发展现状以及2013年发展的初步计划,材料学院11级党支部决定面向11级本科党员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发展对象答辩会,以统一的标准衡量,最终决定2013年的发展计划。为保证预答辩的顺利进行,特此通知。
(一) 对于发展对象的要求:
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思想积极向上,时刻向党组织靠拢,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准备发展入党的重点培养对象,入党前必须经过不少于四十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有效时间为两年,以入党时间为准。没有经过党校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应为良好以上。
准备发展入党的重点培养对象需要在学生工作方面有足够良好的表现,在各项学生工作中表现积极,在实质上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为学院,学校的学生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在平时学习,生活中受到大家的好评,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拥有以上特质者方可成为这次发展计划中的发展对象。
(二) 个人准备:
每个人在答辩现场需进行2到3分钟的自述,需要包含答辩者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成为积极分子的时间,以及入党动机,其他部分可以自行发挥。可以准备演示文稿作为辅助,但不作为硬性要求。如果准备演示文稿,需提前和组织者进行联系,提前将自己的演示文稿发到相应的邮箱中,以进行统一安排。
(三) 有关材料上交的一些问题:
1. 每班带班党员或负责人需及时将参加答辩的积极分子的各项信息严格按照(附件一)中的要求填好。
2. 邮件中需注明对应班级在周四,周五的空闲时间(包括中午及晚上)。
3. 在11月28日(周三)内将以上内容以及选手使用的演示文稿分别发送到邮箱stleopold@sina.com,标题为“2011级本科XX班N名积极分子报名信息”组织者会在收到邮件时发送回复。接到回复则报名成功。
4. 请务必按时上交材料,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 答辩的具体安排及其他事项:
1. 答辩时间,地点由材料学院11级党支部提前统一通知各班长,请务必遵守时间。
2. 每个选手的具体顺序由材料学院11级党支部决定,在答辩会场现场通知。
3. 选手准备的演示文稿将进行统一安排使用,以上交版本为准。现场不接受添加演示文稿。
材料学院2011级本科生党支部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