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进行201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考核的通知
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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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三助”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的有关规定,对201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方式
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研究生助管个人考核表》、《研究生助管工作周志》,结合助管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降档发放津贴。班主任助理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班主任助理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二、津贴标准
助管津贴按照岗位类别发放,A岗津贴为400元/月(博士)、300元/月(硕士);B岗津贴为300元/月(博士)、200元/月(硕士);专项基金、校供基金博士津贴均为400元/月;本科一年级班主任助理跨区工作可享受每月40元交通补助),工作时间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一般不超过5个月。
三、相关事项
填写《研究生助管个人考核表》其中岗位类别一栏不填,纸质版由负责老师审核签字后于12月6日9:00-11:00、14:00-16:00交到材料学院学工办(材料楼626办公室),同时将助管个人考核表和助管周志电子版(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分别考入指定电脑桌面相应文件夹。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方式:86415970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