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举办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联评会的通知
20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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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各位同学:
经过学生自愿申报,年级推荐,学院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省三好学生评选细则》对申请者进行了初评,名单见附件。通过初评的同学需参加答辩复评和提交相应材料。
答辩复评时间:5月5日14:00,地点:材料楼629。
参加复评的同学可以准备ppt或视频等以辅助个人展示,个人展示时间为3分钟,并于5月5日13:30到材料楼629拷贝及调试ppt等。
通过初评的同学按年级通知提交以下材料:
2. 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版。题目自拟,以第三人称撰写,简明扼要地介绍突出事迹,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面面俱到;
3. 电子版个人生活照片一张(竖版,大小超过1M可作喷绘宣传使用);
4.《黑龙江省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如学生对初评名单存在异议,可于5月4日14:00--15:30与学院学工办联系。
负责教师:毕老师
办公地点:材料楼626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