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进行201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考核的通知
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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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三助”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的有关规定,对201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管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方式
1、以“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助管实际工作情况、研工部抽查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降档发放津贴,设岗单位不能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考核表》上签字盖章;
3、班主任助理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班主任助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津贴标准
考核时间为2014年3月-7月,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春季学期工作岗位不超过4个月;春夏学期连续工作岗位不超过5个月;A岗津贴为400元/月(博士)、300元/月(硕士);B岗津贴为300/月元(博士)、200元/月(硕士);专项基金、校供基金博士津贴均为400元/月;本科一年级班主任助理跨区工作可享受每月40元交通补助。
三、相关事项
填写《研究生助管个人考核表》其中岗位类别一栏不填,纸质版由负责老师签字审核后于6月9日9:00-10:00、14:00-15:00交到材料学院学工办(材料楼626办公室),同时将助管个人考核表和助管周志电子版(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分别考入指定电脑桌面相应文件夹。
负责教师:毕老师 办公电话:86415970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