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细则及评分标准
20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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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的评定细则及评分标准,主要考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论文开题与科研情况、导师评价、德育等方面的表现,具体评定细则如下:
一.学习成绩:
课程学习成绩占55%,成绩由院里统一筛选,筛选成绩按二级学科进行排序(材料加工工程学科按铸造、锻压、焊接三个方向排名)。
二.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
开题成绩和科研综合表现占35%,主要考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基本学术能力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此部分由各学科负责。
三.导师评价:
导师评价占5%,总分5分,主要对研究生学习、科研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此部分由各学科评价上报学院。
四.德育综合表现:
主要从思想、工作、生活等其它方面综合考察,对经过校级及以上组织联评后获得的党、团等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的研究生适当加分,此项加分占5%,可累积加分,最高加5分。此部分由协理员负责,学院备案。
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