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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考核时间及要求

2014/10/28 1767
 
一.学科考核要求
学科考核由各二级学科负责组织。各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学科考核分为专业基础知识和专家组考核两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专业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
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进行本学科领域内科学实验的能力。
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 专家组考核的主要内容:
1)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
2)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创新意识;
3)外语交流能力;
4)综合素质。
时间:20分钟,其中学生自我介绍10分钟,提问10分钟;
满分100分。
 
二.学科考核时间、地点:

二级学科(导师单位或方向)
时间
地点
材料物理与化学
11月3日周一上午9:00
材料楼220
材料学(导师在材料学院)
113周一上午8:30
材料楼521
材料学(导师在航院复材所)
11月3日周一上午8:30
科学园A栋313
材料加工工程(铸造方向)
11月3日周一上午8:30
材料楼427
材料加工工程(锻压方向)
11月3日周一上午9:00
材料楼428
材料加工工程(焊接方向)
11月3日周一上午8:30
材料楼714
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11月3日周一下午2:00
材料楼519

 
三.申请考核时考生提交材料的原件
1.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本科硕士学历学信网确认打印件,
3.四、六级成绩单原件,本科硕士成绩单原件,
4.所有发表文章、获得奖惩作证材料原件,
5.其他申请时佐证材料原件。
 注意:各专业需要对申请者所有原件进行审核并在“保证材料真实性情况汇总表”上签字确认,但原件不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