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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材料学院2022年度特殊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2/11/08 2115

为激励我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特殊奖学金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特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材料学院特殊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CASC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华为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其中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三星奖学金本年度已评审完毕。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工作委员会和各年级评选工作小组,师生参与并监督评定过程,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评审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督导,负责裁决学生对评审工作问题的申诉。其组成如下: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员:学院学工办主任、各系主任、院学生兼职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

  :学院学工办主任

2.评审工作委员会

负责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的制定与发布、评审、公示等评选工作,负责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的制定,负责各年级评选工作小组的指导,负责学生申诉工作以及其他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其组成如下:

  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学院学工办主任

  员:学院辅导员、各系教学副主任、参评年级学生代表

  书:学院学工秘书

3.各年级评选工作小组

负责本年级的评选工作小组人员的确定、评选工作方案的制定、学生申报和申报人公示、组织联评、结果公示等年级评选具体工作。

  长:辅导员

副组长:班主任、年级班长

  员:各班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

  书:辅导员助理

三、参加特殊奖学金评比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条例》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的基本条件。

(二)在校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生,原则上一学年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系的前30%,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为重要考核标准。

(三)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各种奖学金对奖励对象和申报条件另有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1.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1)奖励对象和金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硕士二年级在读(1人)和本科三年级四年级在读1人),每人5000元。

2)推荐获“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热爱祖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b)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并在各自专业中成绩排名在前30%;

c)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d)在学科领域的研究或在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中有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并得到好评。

2.华为奖学金

1)奖励对象和金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读(1人,2024年毕业)、硕士二年级在读(1人)和本科三年级在读1人);(博士生10000/人,硕士生9000/人,本科生8000/人)。

2)推荐获“华为奖学金”的学生均需满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

3.CASC奖学金

1)奖励对象和金额

CASC奖学金奖励20221110日前签约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研究生1人),每人10000元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允许违约,若有违约情况发生,请退还奖学金至学校。

2)获奖条件

申请CASC奖学金的学生应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b)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c)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四、申报材料

1.奖学金登记表系统打印版一式一份:奖学金登记表为申报主要材料,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学科、专业、学号”要填写准确、完整。表格需在学工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后输出打印,签字盖章

2.申请人成绩单一式一份:上一学年即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教学秘书核实后分别签字、盖章,并在成绩单右下角加盖院系公章

3.感谢信一式一份:所有确定推荐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均需提供一份不少于300字的感谢信,感谢信名字需手签,抬头需提及哈工大教育发展基金会或相应奖学金设奖单位。

4. 2022**奖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一式一份:学生名单汇总表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学院盖章。

五、时间安排

118日,学院制订并公布评审细则;

11月8-11月13日,各年级自行组织学生申报并进行年级公示,确定特殊奖学金申报名单

11月14,各年级对各类特殊奖学金的初评及审核,并完成学工系统信息填报

1115-11月17日,学院复审材料并公示

六、其他说明

1.特殊奖助学金采取学生自主申报的方式,学生可以针对符合条件的奖助学金项目进行申报,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奖学金的落选同学不能转至其他奖学金的评选中)。

2.申请特殊助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经过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方可申请。

3.同一年度内只能获得一次特殊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特殊助学金,且同一年度内只能获得一次特殊助学金。

4.本科生相邻两学年所获得特殊奖学金总和不超过13000元,且所获得特殊奖学金总和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与特殊奖学金兼得。

5.对于由外专业转入材料学院的学生特殊奖学金材料学院评选

6.评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在校期间的任何奖助学金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应当事人责任。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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