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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材料学院关于推选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3/03/28 3130

根据《关于评选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材料学院推选2023届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组及职责

1.学院评审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

成员:各系主任、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负责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指标确定、联评组织及推选工作,评审小组设立常设办公室在学院学工办。

2.学院资格审核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学工秘书

成员:各年级辅导员、各年级班长、各年级支部书记

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查工作,协助评审领导小组完成学院候选人的推荐、公示及上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前30%;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抗疫志愿服务奖”“十佳学业帮辅志愿者”“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英才”“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三、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至202431日前),评选比例为学院应届年级毕业生人数的10%

四、关于申报条件的补充说明

(一)本科生

申报本科生需满足申报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人在大学四年平均学分绩位列专业前30%

2.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四年学分绩在前30%-50%),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标准见附件2),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需由学院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二)硕士生

申报硕士生需满足申报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位列专业前30%

2.硕士在读期间学习成绩30%-50%的学生,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标准见附件2),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需由学院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三)博士生

申报博士生需满足申报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在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2.对于未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满足学校博士生毕业要求的同学,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标准见附件2),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五、评审流程

1.学生申报(327-328日):校本部候选人通过校园网登陆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第三人称填写),将课程学习成绩单电子版、荣誉证书照片或电子版、发表论文电子版或科研成果鉴定书电子版等证明材料提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以备审查。

2.资格审查(329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请人、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材料审查,确认申请人和推荐人的参评资格。

3.年级联评(330-43日):各年级组织联评,评选结果上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各年级辅导员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

4.名单公示(44-46日):学院对推选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有关要求

1.候选人以第三人称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年级联评后,以年级为单位将电子版附件1内容提交至邮箱hitzyn@hit.edu.cn

3.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本评审细则解释权在学院评审小组。

  

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327     

附件1:学院(部)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附件2: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