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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动态

关于选举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代表的通知

2019/11/11 303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选区实际情况,现将进行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代表的选举,召开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具体通知信息如下:

一、学生代表基本要求:

1.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4.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注学校发展和同学权益,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学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学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联名提出提案、质询案、罢免案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获得执行学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模范地遵守法律、校纪校规,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按时参加学生代表大会,认真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等履职活动;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学代表职务的能力;与原选举单位的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基层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生代表选举流程

按照第二十一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委员会安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选区应选校级学代会代表15名,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并经班级、院(系)学生会组织民主实行差额选举。

1.学代表名额分配

大二年级4人;大三年级4人;大四年级3人;院学生会4

2.学代表报名与选举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学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选举学代表差额比例不小于20%,非学生会骨干不低于60%,着重注意选举代表要注意兼顾专业、性别、少数民族比例。

3.具体选举要求如下:

1)每个行政班级选举产生1-3名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含第20次材料学院学生代表)。

2)学院学代表申报校学代表,需填写附件1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登记表,将邮件命名为校级学生代表-年级-姓名1112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clxytw@163.com邮箱。

3)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组织学院学代表召开学代表选举大会(预计1114日),采用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学代表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