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推荐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2024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2024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学生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学生(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辛勤劳动奖、政务实习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本科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本科生),十佳英才(研究生),十佳英才提名奖(研究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提名奖。
2.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本科生)、十佳集体提名奖(本科生)、十佳团队(研究生)、十佳团队提名奖(研究生)。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
1.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2.就业育人突出贡献奖(企业):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
二、评选范围
1.学生奖项: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成立一年及以上的集体。其中十佳大学生应为在读本科生,十佳英才应为在读研究生;十佳集体应为本科生集体,十佳团队应为研究生集体。
2.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我校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及专业教师等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3.荣誉奖项:
(1)民族团结进步奖: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学生集体。
(2)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为我校毕业生在就业咨询、求职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并取得一定成效,所在单位近3年招录我校毕业生人数每年超过10人的人力资源工作者。
(3)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近3年招录我校毕业生人数每年超过30人,在就业实习实践、奖学金支持、就业经费支持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重点用人单位。
三、进度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评选细则见附件。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0月15日 | 学院发布评选通知,各年级传达通知、宣传动员、组织申报。 |
10月16日-10月21日 | 各组织/年级评审; 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材料填报。 |
10月22日 | 年级公示,汇总、报送材料。 |
10月23日-10月26日 | 学院组织联评标兵个人与集体、十佳类奖项个人与集体、荣誉奖项、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
10月26日-10月30日 | 学院公示,并线上审批、汇总、报送材料。 |
10月31日-11月15日 | 学校组织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班主任、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及荣誉奖项评审。 |
11月16日-11月22日 | 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公示获评人选。 |
11月下旬 | 发布表彰决定。 |
四、材料提交
1.学生奖项及荣誉奖项:请各年级/各组织于10月22日中午12:00前报送【附件4:学生奖项汇总表、附件6:荣誉奖项汇总表】至邮箱regina75999@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思政奖项汇总表-负责人”。
2.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请有意愿申报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的老师,于10月22日中午12:00前报送【附件7:教职工申报材料】至regina75999@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申报奖项名称-申报人”。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具体名额和评选安排由各年级辅导员分别通知。
2.请各年级根据本次评优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优工作,具体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
3.参评学生需提前登陆学工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网上申请信息时,需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和评审办法,完整、准确填写。
4.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评选办法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详见附件7。
5.荣誉奖项评选办法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详见附件8、9。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1661252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